白癜风哪里治疗的最好 https://wap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 本案例节选由长沙海永恒律师团队()整理编辑。海永恒,湖南简单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律师,年执业至今,擅长办理刑事辩护案件。 公诉机关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易XX,男,汉族,XXXX年X月XX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住湖南省浏阳市。因本案于20XX年6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浏阳市看守所。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易XX与被害人黄某某(殁年30岁)系翁婿关系。20XX年,被害人黄某某与被告人易XX的女儿易X结婚,并生下女儿黄某2,后去北京打工。20XX年易X再次怀孕,被害人黄某某回来后得知易X怀的小孩不是自己的,便不愿接受,并执意要离婚。20XX年8月份,易X生下一子,被害人黄某某一直未去看望,易X产后即××发作,住进了××医院,生下来的小孩由被告人易XX负责抚养。被告人易XX因认为黄某某在易X怀第一个小孩时关心不够,导致易X患上抑郁症,之后又出去打工,导致易X出轨,之后神经病再次恶化,因而对黄某某心怀不满。 20XX年5月26日上午,被告人易XX约了被害人黄某某带着医院看望易X,并再次请求被害人黄某某原谅易X的过错,被害人黄某某未予理会。午后,被告人易XX回家休息时,无意中发现了外孙女黄某2久寻未见的保单,遂想以送保单为由,再做一下被害人黄某某的工作。下午5时许,被告人易XX在浏阳市××社区××号自家楼下将保单给了被害人黄某某后,又要其到五楼家中帮忙搬点东西回乡下。期间,被告人易XX不停做被害人黄某某的工作,希望他原谅易X,但被害人黄某某始终未同意。被告人易XX觉得被害人黄某某心肠硬,生活没有奔头,准备与被害人黄某某同归于尽。于是,被告人易XX趁被害人黄某某在卧室里移动电脑时,从厨房的灶台下面拿了一把尖刀,冲到房间朝被害人黄某某背上捅了几刀,待被害人黄某某反应过来与其纠扭抢夺尖刀时,被告人易XX又将被害人黄某某正面按倒在地,并骑在被害人黄某某的大腿上,右手持尖刀对着被害人黄某4胸口一顿乱捅,直至被害人黄某某不再挣扎后逃离现场。当晚18时30分许,被告人易XX在服用大量精神类药物“氯氮平”后,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某某系因他人用单刃锐器作用于颈、胸、背、四肢部等全身多处,致心脏、肺脏等破裂出血,大失血死亡。 长沙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公诉机关为证实上述犯罪事实,提供了以下证据:尖刀等物证照片;到案经过、户籍证明等书证;蒋某、胡某、张某1、黄某1、易某2、彭某等人的证言;被告人易XX的供述和辩解;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等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提取笔录、辨认笔录;报警、自首录音等视听资料。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易XX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易XX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易XX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无异议。 被告人易XX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但辩称不是蓄谋杀人。 被告人易XX的辩护人辩称:1.易XX无杀人故意,不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2.易XX有自首情节,其妻女均有××,家庭情况特殊。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易XX与被害人黄某某(殁年30岁)系翁婿关系。20XX年,黄某某与易XX之女易X结婚,20XX年11月易X生下婚生女黄某2,后黄某某去北京务工。20XX年易X再次怀孕,黄某某回家后得知易X怀的小孩不是自己的,便不愿接受,并执意离婚。20XX年8月份,易X生下一子,黄某某一直未去看望,易X产后即××发作,住进了××医院,生下来的小孩由易XX抚养。易XX认为黄某某在易X怀第一个小孩时关心不够,导致易X患上抑郁症,之后又出去打工,导致易X出轨,之后××再次恶化,对黄某某不满。 20XX年5月26日上午,被告人易XX约黄某某带着医院看望易X,并再次请求黄某某原谅易X的过错,黄某某未予理会。午后,易XX回家休息时无意中发现外孙女黄某2久寻未见的保单,遂想以送保单为由,再做一下被害人黄某某的工作。下午5时许,易XX在浏阳市××社区××号自家楼下将保单给了黄某某,又要其到五楼家中帮忙搬点东西回乡下。期间,易XX不停地做黄某某的工作,希望他原谅易X,但黄某某始终不同意。易XX认为被害人黄某某心肠硬,生活没有奔头,准备与黄某某同归于尽。易XX趁被害人黄某某在卧室里移动电脑时,从厨房的灶台下面拿了一把尖刀,冲到房间朝被害人黄某某背上捅了几刀,待被害人黄某某反应过来与其纠扭抢夺尖刀时,易XX又将被害人黄某某正面按倒在地,并骑在被害人黄某某的大腿上,右手持尖刀对着黄某4胸口一顿乱捅。易XX捅刺黄某某颈、胸、背、四肢部等全身20余处,致黄某某心脏、肺脏等破裂出血,大失血死亡。随后,易XX逃离现场。当晚18时30分许,易XX在服用大量精神类药物“氯氮平”后,拨打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 另查明,被告人易XX诊断为抑郁症,在本案中实施危害行为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案发后,易XX支付5万元给张某1用于办理黄某某的丧葬事宜。审理期间,易XX与被害人亲属黄某1、黄某2、张某1达成和解,并按约定再赔偿了黄某1、黄某2、张某1经济损失36.5万元,被害人亲属对易XX的行为予以谅解。 长沙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公诉机关举证,并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予以证明: 1.报警案件登记表及到案经过、易XX的病历,报警电话录音、自首录音光盘,证明20XX年5月26日17时30分许,公安机关接到蒋某报警称,淮川办事处联城社区联城路****有人拿刀砍人。公安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当日18时30分许,现场处置民警接指令:易XX已拨打报警电话投案自首,并告知了其当时所在位置。随后,公安局民警在浏阳市××街道××村渡头附近发现准备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易XX,遂立医院救治(投案前已服用大量“氯氮平”)。当日,公安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 2.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包括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现场方位示意图、现场照片等材料),证明20XX年5月26日18时,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现场勘验检查,现场位于浏阳市××路,联城路系一条南北向的街道,北接鹿园路,中与翠园路相交,南接淮东西路,街道东侧为商住楼。中心现场位于联城路28号5楼易XX家。联城路28号系一栋7层的楼房,一、二楼为好食寨饭店,三楼以上为住宅楼。联城路28号靠联城路一侧开有一扇铝合金杆金属门,穿过该金属门为楼梯间;在楼梯间一楼半通二楼的第二阶台阶北侧的楼梯间扶手上粘附有血迹;在楼梯间二楼半通三楼的第六阶台阶北侧的楼梯间扶手上粘附有血迹;在楼梯间四楼半通五楼的转角歇台处北部靠墙位置的地面上可见一把粘附有血迹的单刃尖刀,刀全长26.5CM,刀尖部位缺失。沿楼梯间上至五楼歇台处,歇台南侧有一扇铝合金杆金属门,该门呈开启状;金属门南侧为玄关,玄关西侧通李朝知家,玄关南侧通易XX家。易XX家室门为一扇防盗门,防盗门呈开启状。穿过防盗门进入易XX家为一间客厅,客厅西墙距地CM高、距防盗门CM处有一枚血手印;客厅东北部摆放有一台冰箱;客厅地面上距西墙CM、距北墙69CM处有一枚血足迹;客厅东南部地面上可见一具呈仰卧位的男性尸体,尸体头南脚北,上身着灰色短袖T恤,下身着浅蓝色短裤,脚上未着鞋袜,尸体身上及尸体下方地面上可见血迹;尸体头部东侧有一条拖拭状血痕延伸至客厅东侧卧室内南部地面上。客厅东侧卧室内靠南墙位置的地面上摆放有一个电脑主机机箱;卧室内靠西墙位置摆放有一张木桌,木桌桌面上摆放有电脑显示屏,木桌东侧地面上有一个键盘,键盘下方地面上可见滴落状血迹。 3.尸体检验鉴定书,衣着检验:T恤正面有10个破裂口,T恤背面有多个破裂口,左袖口有多个破裂口。尸表检验:右下唇内侧有1挫伤,整个尸表其余可见创口多个,右手腕内侧还有1处浅表划痕。解剖检验:胸部多处创口刺穿胸大肌、肋间肌、肋骨等进入胸腔;左侧第二、三、四肋骨前段骨折,左侧第三肋骨腋间段骨折,右侧第二肋骨前段骨折;双侧胸腔大量积血,各约ml;左肺上叶有5处创口,左肺下叶有2处创口,右肺上叶有3处创口;心包有1处创口,心包腔积血约ml;左心房胸肋面有1处创口,膈面有1处创口,这两处创口相贯通;右肺静脉有1处创口。鉴定意见:死者黄某某系因他人用单刃锐器作用于颈、胸、背、四肢部等全身多处,致心脏、肺脏等破裂出血,大失血死亡。 4.伤情鉴定书,证明易XX左手拇指及右上腹部瘢痕呈条状,较平整,符合锐器作用形成。易XX所受损伤评定为轻微伤。 5.物证鉴定书,证明现场客厅尸体下方地面上血泊棉签擦拭子(1、2、3)、卧室地面上血迹棉签擦拭子(1、2)、黄某某家客厅地面上血足迹棉签擦拭子、联城路28号4到5楼歇台上刀尖上棉签擦拭子、联城路28号4到5楼歇台上刀刃上棉签擦拭子、联城路28号4到5楼歇台上刀柄上棉签擦拭子、易XX左鞋鞋面血迹棉签擦拭子、易XX右鞋底血迹棉签擦拭子、易XX长裤右裤管血迹剪片、易XX长裤左膝盖处血迹剪片、易XX右手上血迹棉签擦拭子检出的DNA为黄某某所留。 联城路28号1到2楼、2至3楼梯间扶手上血迹棉签擦拭子、易XX上衣衣领处血迹剪片、易XX上衣腹部处血迹剪片检出的DNA为易XX所留。 客厅门口内侧墙壁上血手印棉签擦拭子检出混合STR分型,包含黄某某的STR分型。送检的易XX左手上血迹棉签擦拭子检出混合STR分型,包含易XX的STR分型。 6.医院司法鉴定中心[20XX]精鉴字第7XX号鉴定书,证明易XX诊断为抑郁症,实施危害行为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7湘文成司法鉴定中心[20XX]物证字第1XX号鉴定书,证明排除被鉴定死者黄某某与被鉴定小孩易某1之间的单亲生物学遗传关系。 8浏公(刑)检字第3XXX号现场检测报告,证明易XX在案发前未吸食毒品。 9证人蒋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20XX年5月26日傍晚五点半左右,蒋某听到楼道里有人喊救命,立刻到五楼查看,五楼靠左手边的房门是打开的,房间里开着灯,蒋某喊“干什么,干什么”,一个男的右手拿着刀骑在另一个男的身上,骑在上面的男的拿着刀作势要刺向被骑的男子前胸,地上靠近卫生间的位置有一些血迹的拖痕。蒋某想制止他,但持刀男子横起刀来挥动,蒋某害怕不敢靠近,只是口头喝止。但是这个男的依旧没有停止。持刀的男子拿的是一把带木柄的杀羊刀,刀柄是木质的,长约8公分,刀刃长约20多公分,刀上有生锈。蒋某喊三楼邻居胡某上来一起帮忙。胡德俊让蒋某立刻报警,蒋某马上打了。经混杂辨认,蒋某从12张男性照片中辨认出4号照片易XX就是在案发现场持刀行凶的人。 长沙故意杀人罪刑事律师10.证人胡某的证言,证明20XX年5月26日傍晚,胡某在联城社区28号三楼的家中带孙子玩,大概晚上5点半,听到有人喊救命,就怀疑是楼上发生了什么大事。刚开门的时候就接到六楼的邻居蒋某的电话,他说房间里有两个男的拿了刀在打架,地上有一摊血。胡某让蒋某打报警,自己打急救电话。 11.证人张某1(被害人黄某某的母亲)的证言,证明黄某某20XX年5月辞掉工作,那时易X怀孕了,黄某某在他岳父那某两个月。经检查,医生确定预产期在8月,黄某某根据时间推算,怀疑易X所怀小孩不是自己的。之后,黄某某到了岳父家,易X要黄某某离开,并说孩子不是黄某某的,是别人的儿子,那人承诺了给易X一套别墅,易X提出和黄某某离婚。黄某某离开了岳父家并和张某1住在一起。易XX知道黄某某与易X要离婚,强烈反对,多次做黄某某的工作不要离婚。黄某某表示等小孩出生后做亲子鉴定,如果儿子是他的,就不离婚,如果不是就离。易XX开始和黄某某产生矛盾,医院看望易X,后来黄某某去看了。小孩出生后易XX要把小孩的出生证明开出来,并要把小孩的户口上到黄某某名下,黄某某提出要做亲子鉴定,但易XX和易X不同意。医院开出生证明和上户口。易XX威胁黄某某,如果不同意就杀了黄某某。 20XX年5月26日上午11时左右,易XX开车接黄医院看望易X。下午两三点时,易XX打电话跟黄某某说,黄某2的保险单找到了,要过去取,并帮忙搬冰箱。晚上5时20分左右,黄某某骑摩托车去了翠园路一栋楼房的五楼。后来张某1的老公打电话说黄某某被他岳父易XX杀死了。 12.证人黄某1(黄某某的父亲)的证言,证明黄某1听说易X发神经病用刀片割过黄某某手上的静脉。20XX年易X生了个女儿,户口上在黄家。由于家庭开支大,黄某某经同学介绍到北京打工好几年。黄某某在京打工时,易X一直带孩子住在易XX家。20XX年易X怀孕快要生了,黄某某特意从北京辞工回来照顾易X生孩子。黄某某说易X讲怀的孩子不是黄某某的。黄某某生气不和易X住在一起了。20XX年6月,易X生了孩子。黄某某没有过去。孩子也是易XX带着。黄某某说要是离婚,女儿就跟着黄家这边,小的儿子就跟着易XX。易XX要黄某1赔钱,因为钱的原因一直拖着没离婚。黄某某说要做亲子鉴定如果是他的儿子就会抚养,不是就不会。易XX的态度就是不管离婚不离婚,都要得那个儿子,并且要黄某某这边付钱。易XX很强势,没有××。 13.证人肖某(黄某某的继父)的证言,证明20XX年,黄某某与易X结婚,并生下一个女儿;20XX年,黄某某外出打工期间,易X婚内出轨与他人孕有一子,黄某某得知后,决定与易X离婚,并从易X家离开;易XX多次劝黄某某原谅并接受易X,黄某某均未同意,两人产生矛盾。 14.证人易某2(易XX的哥哥)的证言,证明易X和黄某某结婚有差不多五年,有一个女儿四岁左右,黄某某的母亲带着。之前易X和黄某某感情尚可,20XX年黄某某去北京打工一年半到两年。期间,易X与他人怀孕,并于20XX年9月产子。易X生孩子后,精神一直不正常带不了孩子,这个小孩一直是易XX一个人带,住在达浒石壁组。易X医院接受治疗。易XX说易X嫁给了黄某某就是黄家的人,不管怎样,黄某某得负责,还带了医院去见过易X。前天易XX、易某2去澄潭江政府去想办法找邹南希要钱。回来的路上,易XX说了句“X妹子这个样子,哪天会把黄某某杀了去”。 15.证人易某3(易XX的姐姐)的证言,证明易XX的老婆郑XX、女儿易X都有××史;因易X的第二个孩子是与别人所生,黄某某决定与易X离婚,易X××发作,易XX多次请求黄某某原谅并接受易X,黄某某均未同意。易XX从来没有××,只是去年易X生了二胎,他就变得压力很大了。 16.证人彭某(医院医生)的证言,证明易X自年3月至20XX年5月现后5次进入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患有“双向情感障碍”,主要表现是失眠、兴奋话多,意志要增多增强,意识方面对事物认知有一定的障碍。 17.被告人易XX供述与辩解,证明20XX年5月26日傍晚易XX在浏阳市××街道××社区××号××楼房××内杀死女婿黄某某,之所以要杀死黄某某是因为他于年与易X结婚后,在怀第一个小孩的时候就对易X关心不够,导致易X患上了抑郁症,后来又在女儿患病的情况下执意要去北京打工,很少关心照顾易X,间接导致了20XX年女儿出轨和后来肚子里的第二个孩子的归属问题以及××再度恶化。在多次找黄某某谈话,请求原谅易X,继续和易X过生活都未果的情况下,易XX在20XX年5月26日下午约了黄某某到联城社区28号房间帮忙搬东西时,再次商谈,甚至是跪着求黄某某原谅女儿,救救女儿,黄某某还是心肠很硬,易XX觉得女儿和自己的家庭已经没希望了,就产生与黄某某同归于尽的想法。易XX趁黄某某在电脑房间里面搬电脑没有注意时,从厨房里拿来一把尖刀从黄某某的后面先朝背上捅了一刀,黄某某就回过身来反抗,想抢易XX手中的刀,易XX就与黄某某揪扭在一起,因为已被易XX从后面捅伤,黄某某搞不赢,易XX就把黄某某推到在了电脑房门口的客厅地上,然后易XX顺势骑在黄某某大腿上,左手将黄某某按在地上,右手持刀在黄某某的胸口处一顿乱刺,黄某某一边用手挣扎反抗,一边大呼救命,这时有一个男的跑进来看到了易XX在持刀刺杀黄某某,但这个男的可能是被吓到了,立马就又跑出了房间。这个男的走后,易XX又持刀朝黄某某的胸口捅了一刀,这时黄某某挣扎反抗的双手就松了劲,当时易XX估计黄某某会死掉,心里高度紧张,慌慌张张的拿着杀了人的刀跑出了房间,跑到四楼还是四楼半的楼梯间把杀人的尖刀扔在了地上,再下到一楼驾驶自己的面包车逃离了现场,逃跑的路上服用了多颗“氯氮平”(强力镇静药)准备自杀。期间易XX哥哥易某2一再要求易XX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易XX就拨打了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告诉了易XX的位置就在浏阳市××镇的河边上。没多久警察就找到了易XX,警察把易XX医院抢救回来。易XX是没有××的,只是自去年女儿××发作以来,精神压力很大。 18.被告人易XX的户籍资料、行政处罚决定书。 19.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2、黄某1、黄某2的户籍证明,黄某2的出生证明。 20.被害人黄某某的户籍资料。 21.谅解书、收条。 本院认为,被告人易XX处理家庭矛盾方式不恰当,持刀捅刺女婿黄某某颈、胸、背、四肢部等全身多处,致其心脏、肺脏等破裂出血,大失血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易XX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案发后,被告人易XX拨打电话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本案系因家庭矛盾激化引发,案发后,易XX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获得谅解,可对被告人易XX酌情从轻处罚。针对被告人易XX的辩护人提出易XX不是故意杀人的辩护意见,经查,尸体检验报告等证据证明易XX捅刺黄某某身体多部位,且捅刺胸背部等致命部位,致黄某某心脏、肺脏等破裂出血,大失血死亡,根据易XX捅刺的次数及部位可见易XX系积极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故意杀人的主观目的非常明显,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易XX提出非蓄谋杀人以及辩护人提出易XX有自首情节,其妻女均有××,家庭情况特殊的辩解、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易X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长沙地区为: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开福区、岳麓区、望城区、长沙县、宁乡市、浏阳市。)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zp/pgzp/4939.html |